2012年12月6日 星期四

[聲援]聲援組織之聲明


清大基進筆記 抗議清大校方不當聲明 2012/12/05

我們是一群任教於清華大學的老師,對清華大學校方在昨天(12月4日)針對我們人社學士班陳為廷同學,以公民身分受邀到立法院對「教育部長發函關切反壟斷學生」一案的備詢發言內容,所發出代表清華校方對陳為廷的行為不當指責及對社會大眾的道歉聲明,身為清華一員的我們深表無法認同,我們對校方道歉此舉將清華淪為一個無法維持校園民主自主、無法尊重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高等教育場域提出嚴正抗議,也認為校方對此事處理的失當應有所說明及道歉。

陳為廷依憲法第67條以關係人員身份受邀在12月3日到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他的發言源於參與「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對壹傳媒併購案中媒體壟斷現象所發起的系列抗爭活動中,教育部以威權時代手法,發函關切反壟斷學生,讓學生與社會產生白色恐怖再起的陰影見證。陳為廷作為一個學生,卻絲毫沒有怯弱,善盡作為一個公民的責任,在國會委員會剴切發表對公共事務的意見,並對位高權重的教育主政者提出批判。觀看本校人社院學士班學生陳為廷獲邀於前(3)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台發言的影片及全文(請見附件一),對照校方於昨(4)日上午在本校校友服務中心臉書所發表的聲明稿(請見附件二),實不解本校聲明稿所指稱陳為廷的「不當行為」為何?「恣意作為」為何?「曲解公開發言之行為」為何?


本校人社院學士班網頁(www.dhss.nthu.edu.tw)載明其教育學生的目標為熱愛知識、關懷社會與體驗生命。其中希冀培養學生關懷社會的態度,並透過實際的活動與社會實踐,讓同學們體驗生命、培養實踐能力。觀看陳為廷的發言內容及其作為,可深刻了解陳為廷關懷社會的熱情,並以具體的行動挺身而出,散發青年人的熱力,將個體生命體驗與社會脈動相結合,展現十足的實踐能力。再聽其發言條理清晰,論述有據,可見學識素養紮實。我們清大應該以能教育出這樣能充分達成熱愛知識、關懷社會與體驗生命教育目標的學生,而感到自豪與驕傲才是!這也是我們無法理解陳為廷的行為有何不當?校方為何道歉?

大學是教育學生追求知識、追求勇氣、追求正義,強調多元民主的場域,大學在台灣社會享有豐富的資源,備受社會的期待,同時也負有以實踐來教導知識與價值的責任。面對教育主政機關以家父長姿態形成威權恐嚇效果的做法,校方沒能在第一時間對教育部表達抗議,支持學生,卻對有勇氣實踐對社會熱愛的學生發了公開指責的聲明,學校的行為恰恰作了一個最反面的示範。作為清大的一員,我們對校方這次行動所表達出的學術認知、道德勇氣及公民素養,深感無法認同與失望。但因為我們對大學教育還有一份自許與責任,也看到校內外許多學生自發性地對當前台灣社會的議題付出行動關懷,因此我們還是要站出來呼籲,雖然校方已撤回原聲明稿,但校方應該承認自己的疏失,並積極回應來自校內外師生對此次聲明的抗議訴求,對這次聲明行動的原委作出說明及道歉。

聯署人:

呂忠津 電機系
沈秀華 社會所
周碧娥 社會所
李丁讚 社會所
吳泉源 社會所
徐斯儉 社會所合聘教授,中央研究院政治學研究所
姚人多 社會所
陳明祺 社會所
古明君 社會所
陳瑞樺 社會所
林文蘭 社會所
謝國雄 社會所合聘教授,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吳介民 社會所合聘教授,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陳志柔 社會所合聘教授,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林宗弘 社會所合聘教授,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鄭志鵬 通識中心暨社會所合聘
林宗德 通識中心暨社會所合聘
方天賜 通識中心暨社會所合聘
莊克士 醫環系
焦傳金 生科系
趙蓮菊 統計所
黃榮臣 統計所
陳萬益 台文所(退休)
石婉舜 台文所
黃倩玉 人類所
邱鴻霖 人類所
陳裴婷 哲學所
蘇宜青 語言所

(聯署中)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 「修理學生,不如守護民主」 2012/12/05

--對「關心」與「禮貌」事件的四點聲明

敬邀參與連署

壹傳媒交易案引發媒體壟斷、言論集中的社會憂慮。此交易案對台灣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以及民主發展將帶來結構性的衝擊。自11月26日起,各校學生以及公民團體陸續集結於行政院及公平會進行抗議,我們不僅認同學生抗爭行動,並且呼籲社會各界應一起要求政府積極捍衛新聞自由。然而,自11月30日教育部訓委會發文至各大學,要求學校「瞭解及關心」參與行動的學生開始,接著《聯合報》以「斷章取義」的手法污名化學生在立法院的發言,以至清華大學校方發聲明譴責該校學生陳為廷在國會批判教育部長的發言。原本的民主抗爭事件,已經衍生出大學校園民主與公共批判精神反挫的問題。關於此,我們有如下四點聲明:

一、「偽家父長式校園監控」應絕對禁止
教育部長透過訓委會發文要求學校配合「關心」參與抗議行動的舉動,已引發學生與家長的恐慌。此一舉動實為威權時代,政府部門及學校機關「藉『關心』之名,行校園思想監控之實」模式的複製。無論教育部長出於何種動機啟動此一機制,即使約談學生的行動尚未執行,對於學生(無論其參與運動與否)以及對學生家長的警告作用均已發生。我們認為在今日台灣,此種舉動應絕對禁止。

二、立法院修法:軍訓系統全面撤出教育部及各級校園
此次教育部「關心」事件再度顯示:在民主化初期曾經被廢止的校園軍訓系統,在國民黨二次政黨輪替後再度恢復;校園軍訓系統仍隨時可以執行校園監控的任務,甚至可能在「訓育」之名下,更為隱秘而正當化。軍訓系統存在的目的,自始即與教育本質相牴觸,校園安全以及輔導系統也本來另有專業,將此等功能與軍訓系統結合,是教育部以及各學校當局未盡校園民主轉型之責,屈從於威權遺緒而犧牲專業的結果。我們主張,立法院及教育部有義務推動修法,將軍訓系統全面撤出教育部及各級校園。

三、《聯合報》應該為其「製造新聞」的行為道歉
學生社團過去幾年積極參與教育改革與社運,他們曾經為了高學費、教育商品化等議題數度到立法院陳情抗議,都未得到教育部長的回應。此次他們在立法院的發言,乃就事論事,指出教育部長所說「關注學運、關心學生、支持學生參與公共事務」有說謊之嫌。部長有無「說謊」,乃可以理性討論之事。而《聯合報》就學生的發言,以斷章取義、移花接木的方式,做了片面報導,並且以偽善的道德說辭譴責學生。《聯合報》這種製造新聞的行為,不但說明了媒體操弄公共言論的危險,更凸顯了一旦媒體集中在少數壟斷資本的手中,將使言論更加集中,並喪失藉由多元聲音相互檢驗的寶貴機會,民主政治的品質勢將更加低落。我們譴責《聯合報》這種偽善、失格的行為,也要求《聯合報》公開道歉。

四、大學不應充當權力者侍從,藉「禮貌」的封建修辭,傷害學生公共批判行動的正當性
民主社會中,平等自主的公民就公共議題發言,不論是在街頭、校園、媒體、或立法院,都應該受到同等的保障。也不能因為發言者是學生,而被要求不同的評價標準。學生表達對公共議題的深切吶喊,更是公民身分的具體實踐。而反思性與批判性的教育,也正是大學教育的核心精神,高等教育也向來被期許為現代公民的搖籃。
然而,12月3日清大研究生陳為廷於立法院備詢時發言,以敘明理由的方式批評教育部長「偽善」「說謊」,清華大學校方隨即對學生發言做片面與形式理解,並對媒體發出聲明,譴責學生「言論不當」。清大校方作為高等教育機構,對於學生所關切的民主危機、新聞自由等重大公共議題悶不吭聲,對於學生實踐公共批判精神的行動亦未曾加以支持,既不問事實是什麼,又只封建式的在「禮貌」問題作文章。這和只關心學生身體健康而不論其身體實踐社會意涵的教育部,同樣反映出高等教育理想性價值的空洞化與沈淪。
學生在國會中直率的言論,戳破了權勢者的道德面具,凸顯了大學管理當局的保守性格。大學管理者若藉偽善修辭,充作權力者的侍從,將反過來傷害學生公共批判行動的正當性,「對學生嚴苛,對權力者寬容」,這才是大學主體性與理想精神的淪喪。我們呼籲清大校方應重新省思大學教育的真義,並就發布聲明一事公開道歉。

共同發起單位:
臺灣守護民主平台,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廢死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加入中)
*參與連署請點選如下網址




鄭安齊 寫在德國留學生自發連署之後 2012/12/02

數日來,台灣堅決反對壹傳媒交易案的行動與意志,感動了許多人。起初,我們單純響應日本京都大學同學的行動,意外得到多位德國留學生主動署名參與,而後遂共同聯名,24小時之內迭已累積近百位連署,六百多次的轉貼:http://tinyurl.com/c5nbzpv。這股力量震撼且感人,我們嚴肅以對,謹此互勉,繼續努力。在台灣的朋友,你們並不孤單。

身在海外,雖然我們無法親臨台灣現場,但我們深切明白,大家以真名參與,正是真實面對台灣社會與體制的勇氣展演,也或將感受那阻擋現今言論自由的高牆隱約浮現:一種過去海外留學生曾遭禁錮的自由,一種如今台灣教育部正欲「關心」的自由(註一)。

不管參與連署與否,都請讓我們持續主動將更多反媒體壟斷的消息、法令或知識散佈網際,分享給朋友與家人,盡己之力實際行動,與台灣媒體勞動者和閲聽大眾並肩相挺,四方響應。

學生絕不是運動特許VIP。我們相信,參與反媒體壟斷各式行動的驅動力,實然來自每個人心中更深刻的角色──社會公民。不管在何方,不管是甚麼身分,不管年齡位階,只要身為社會的一份子,就有責任和義務嚴防資本與統治集團伸手干預媒體,守護台灣的言論自由。這一點,島內與海外絕無二致,永遠需要更多更多的社會公民,一起站出來!

昨日(30日)中國時報內容,已讓人了然於心:資本干預,處處斧鑿;言論自由之門,早已關上一半。當財團收購比例過半的媒體,已是觸及《公平交易法》、箝制文化政策並枉顧全民教育品質的倒退作為。在有效杜絕媒體壟斷的法令生效之前,不應讓任何有壟斷疑慮的併購案過關。

無論財團資本源自何方,又偏向何種統治集團,「反壟斷.要自由」的行動不嫌多,只嫌晚。請大家持續關注各界訴求。

一如閱讀「焚書之處亦終將焚人」的窒息感,過去東德時代祕密警察囚禁犯人所用之監獄,至今空氣中仍書寫肅殺、壟斷、獨裁與不自由。當我們試著透過他者歷史來反省與再思考「反壟斷.要自由」時,請不要忘記這年代裡「你」做的事情。我們,都會,記得。

下個起點就在每個人身上。



台大學生會/學代會 捍衛學生言論自由 學生會、學代會聲明稿 2012/12/01

針對上月30日教育部「關心學生」之公文,學生會及學生代表大會作為臺大學生直選代表,秉於捍衛校園民主及學生言論自由之精神,謹此發表聲明:

《教育部公文》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99E--hlGeHfb055bVVVa0FtWGc/edit


我們認為,教育部此舉乃是「以關心健康之名,行威權統治之實」,以此對全臺各大學施壓,壓制學生運動。儘管該文件內未白紙黑字提到「要求學生名單」一事,卻已有學校發生教官晤談教師,詢問行動參與者身份及人數之狀況。若論「關心學生健康」之目的,則學生自26日於行政院前抗議開始,教育部即應以行動關心學生,而非「事後關切」,如此足見此藉口之荒謬。無論教育部此舉的背後動機為何,仍因審慎考量此行為所帶來的負面效果。如造成參與學生的心理壓力,等於變向的壓制(不鼓勵)該同學表達意見的行動。

 故,臺大學生會及學生代表大會聲明,我們將全力支持並捍衛本校學生參與各種運動、行使言論自由之權益,包含學生個人參與運動、學生集體行動、校內社團舉辦和平異議活動、校內組織串連聲明等。我們並且要求校方積極維護學生表達異議之權利,不得壓制學生言論自由及基本人權。
 
各位臺大同學們,今後若有遭校方關切刁難、刻意以各種藉口不予補助特定活動、如日前紹興事件時校方「關切」學生於音樂表演中談論相關議題等情事,請錄音錄影存證,並可隨時向學生會及學代會反映。
 
學生會及學生代表大會謹此要求教育部及全臺教育單位:勿以關心學生之名,行威權幫兇之實;應該與學生站在一起,做為表率,對威權體制進行衝撞與反抗,讓學生的自由思想於全台遍地發芽。
                                                                起草人:
學生會長 林韋翰
社科院學生代表 林彥瑜
文學院學生代表 洪崇晏

臺大學生會
臺大學生代表大會



傳播學生鬥陣聲明 2012/11/29

一、 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嚴審限制競爭之不利益

「旺中集團蔡衍明目前擁有紙媒中國時報、旺報、經濟日報與時報週刊等,若加上收購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兩者水平結合後恐超過日報市場50%的市占率;另外,壹傳媒嚴重虧損遠因主要為壹電視無法上架,導致集團必須變賣求售。旺中資方併購中嘉,對有線電視頻道上下架明顯有控制之權力及意圖,對其他競爭者構成「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基於公平交易法第一條之宗旨:「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公平競爭」,公平會於審查時應考量前述情形,駁回此併購案。

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審視壹傳媒新任經營者之適格性

蔡衍明所屬旺中集團,在旺中案併購期間,明顯造成電視頻道業者集體寒蟬效應,並在涉己事務的報導上喪失媒體的專業倫理,並影響有線電視系統及頻道市場自由競爭之正常運作;台塑集團王文淵更是曾因六輕爭議,以訴訟官司打壓學者和當地居民。 依據NCC組織法第一條揭之職責與審查基準,NCC應避免新任經營者損害公眾視聽權利、不利言論多元發展、傷害傳播市場有效公平競爭、不利媒體專業自主與閱聽。而前列事項皆對「保障言論自由」、「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確保通訊傳播市場有效競爭」、「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造成嚴重威脅;此外,基於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一條第三款第二項,詐欺、背信前科者不得擔任設立中公司發起人,辜仲諒涉紅火案已判刑九年,明顯不適參與投資壹電視。NCC身為媒體監理主管機關,基於壹傳媒上述新任經營者經營媒體之「不」適格性,應駁回此交易案。

三、 新資方應盡速與壹傳媒工會簽訂團體協約

新資方應立即與工會展開《團體協約》的協商,此乃法律賦予雇主的義務。除了基本勞動權益之外,協約中的編輯室公約,更是新聞自主、也是台灣民主社會的重要基石,新資方應由此承諾開始展現誠意。


壹傳媒工會聯合聲明 2012/11/27

今天,2012年11月27日,是個台灣壹傳媒員工傷心且遺憾的日子,也就是壹傳媒交易案簽約的日子,預計一個月內壹傳媒將正式易主,新東家為台塑王文淵先生、中信辜仲諒先生、以及旺旺集團蔡衍明先生,蘋果日報工會、壹電視工會、壹週刊工會及爽報工會只能沉痛面對。在此要提醒三位新老闆,壹傳媒員工及社會大眾對你們有不少疑慮,請你們仔細思考,該如何獲得員工與讀者對你們的信任。

媒體是維護多元民主言論的公器,壹傳媒四個工會再次呼籲及提醒三位新老闆,你們旗下的企業橫跨眾多產業,如果你們購買壹傳媒的目的是要為自己旗下企業護航、美化、或是掩蓋負面新聞,乃至於用來做為將來旗下企業進駐中國後,與當局談判的籌碼,那你們將為社會所不齒,未來將作繭自縛。175億,你可以買到壹傳媒這塊招牌及數千名員工,但你買不走我們的靈魂。

此外,交易案完成後,壹傳媒四個工會呼籲三位新老闆立即與各工會簽署內含「編輯室公約」(壹電視為「新聞自主公約」)的團體協約,並召開記者會對社會大眾說明交易經過,同時承諾未來將維持壹傳媒現有的新聞操作與獨立自主,不得將手伸進編輯台,企圖作出影響新聞的動作;並將不裁員、員工薪資福利不變等承諾具體明文化。

另外,壹傳媒四個工會也再次對黎智英先生不負責任及隱瞞交易過程的行為提出強烈譴責,過去十二年來,壹傳媒全體員工為集團寫下台灣媒體最閃亮的一頁,成為全台灣閱看率最高的媒體之一,並獲得多數台灣讀者的信任與認同。

黎智英先生,過去你給員工優於其他媒體的福利與待遇,這只是你身為一個媒體老闆最基本該作到的,但這不代表今天你可以抱著175億一走了之,不要忘了這175億是集團員工十年來為你打拼努力出來的價值,如果你還有一點點良知,如果你不想在晚年留下罵名,我們再次呼籲,你應該立刻返回台灣,向台灣壹傳媒員工道歉,並拿出誠意具體解決各工會所提員工權益的相關訴求。

蘋果日報工會
壹電視工會
壹週刊工會
爽報工會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 支持1126「拒黑手、反壟斷,要新聞自由行動」聲明 2012/11/27

在民主社會,媒體事業應該是獨立的,有別於一般商業的「公共部門」,雖然它的所有權是私有的。這是因為,媒體所提供的資訊以及政治意見的「競爭場域」會直接影響民主政治的發展,而且這個影響既深且廣。所以我們說,媒體是公器,具有「公共性」。

一旦這個「公共部門」淪為特定人、特定集團、族群或階級所控制,民主政治就會直接受到傷害。這個傷害包括,我們以及我們的下一代被愚化,不符控制者利益的政治意見被排除,以及國家政治被特定利益集團所決定。

過去我們認為,新聞自由的意義就在禁止國家任意干涉,黨政軍不能伸手,是一種防禦權意義下的新聞自由。但是,今天我們見證到,新聞自由的意義遠比這更複雜。新聞自由必須和商業自由以及財產自由相區別,特別是,不能被商業自由或財產自由所取代。否則,上述「公共部門」淪為私人工具的後果就會發生。因此,新聞自由還必須包括積極的意義,也就是國家有義務要維持媒體事業的公共性;這是新聞自由應得的「制度保障」,也是國家在憲法上應有的義務。

國家有義務維持媒體事業的公共性,包括有義務防止媒體市場被壟斷。這裡的壟斷,其意義應該比商業競爭中的壟斷更廣。在商業競爭裡,還有所謂「規模經濟」的概念,有些市場集中的現象被認為「更有競爭力」。但是媒體事業並沒有「規模化即促進競爭」的道理。某些商品被規模化事業生產的商品所排除,人的物質生活不一定會變得較差,但是「規模化媒體」帶來政治意見的排除,往往就是弱勢者利益的排除,不僅傷害民主政治的意見競爭,更可能傷害人權,製造不公義。

自旺中併購中嘉案,甚至更早的旺旺併購三中案以來,台灣的若干資本家已經受到啟發,他們決定效法並聯合旺中,要著手把媒體事業納入自己的版圖。他們入主媒體絕不是為了實現媒體的公共性,相反的,是要壓縮,使其成為私人工具。旺中蔡衍明對於旗下新聞媒體的干預,以及濫用為自己的工具已是公知的事實。更可怕的是,他們認為這樣做是理所當然的。這就是以商業自由取代新聞自由的民主危機。這些資本家原來已經具有高度的政治經濟影響力,一旦他們也控制了媒體「公共部門」,後果將不堪設想。

台灣的報紙原已所剩無幾,如今已經擁有中時的旺中集團要聯合三大財團收買壹傳媒,很明顯地,將發生水平與垂直壟斷的媒體集中效應。既然維持媒體事業的公共性是國家應有的義務,政府理當為此交易案嚴格把關,並且應該建構法制確立新聞自由的制度保障。基於以上理由,我們支持「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在本次行動所提四項訴求,也呼籲社會共同關切此交易事件對台灣民主帶來的危害。

聯絡人:臺灣守護民主平台秘書長張淑惠 0963-008283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要自由、要公共、反壟斷 2012/11/27

——高教工會相挺11/26「拒黑手、反壟斷,要新聞自由!」聲明

台灣高等教育工會呼籲全體會員及全國高教工作者,關心及聲援同學們在行政院前的行動。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來自各大專院校的青年學子,憂心媒體併購可能導致財團壟斷、危及新聞自由,集結在行政院門前,要求政府嚴審併購案、立法反壟斷、並呼籲資方與三媒體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及新聞自主公約。高教工會完全支持同學們的四項訴求,並對同學們的行動致上最高敬意!

媒體和教育一樣,是具備高度「公共性」和「自主性」的事業。我們反對國家干涉新聞自由,就如同我們反對國家干涉學術自由;我們更反對放任媒體的財團化,正如同我們反對教育的市場化與商品化。當台灣政府以自由之名、大規模放任私人資本控制公共性部門之際,同學們的行動有如當頭棒喝,要求我們重新審視國家責任、資本控制、與言論自由之間的份際。我們認為,政府有必要誠懇、認真地出面回應同學們的訴求。

我們也呼籲,全國高教工作者以最高的同理心看待當前媒體工作者的處境。這不僅僅因為教育和媒體事業共同具備「公共性」特質,更因為我們同時面臨國家不當干涉、不當放任、及資本權力不當擴張的共同處境。高教工會在此特別要呼應同學們的主張,聲援蘋果日報工會、壹週刊工會、壹電視工會,要求資方出面協商、簽訂團體協約與自主公約。

最後,高教工會嚴正關切同學們集會自由權利的保障。我們認為,任何公民皆有權在行政院門口持續表達訴求,政府各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威脅、或侵犯他們的安全及集會權利。做為高等教育的一份子,高教工會的會員們將密切關注同學們的安危,並正告政府相關單位:必要時我們會採取所有可能的手段來捍衛公民集會言論自由的權利。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新聞聯絡人
理事長 戴伯芬 (0939-060199)
理事   陳尚志 (0955-777141)



麻州議會提案支持台灣媒體自由 2013/04/16

麻州議會提案支持台灣媒體自由

麻州州參議員培竹西里(Anthony W. Petruccelli)於州參議院中提案表達對於台灣媒體自由倒退的憂心。該議案於4月9日送交麻州參議院聯合程序委員會審理,並將於近日轉交退伍軍人與聯邦事務委員會。

該議案認為,壹傳媒旗下電子媒體─壹電視出售案,將傷害台灣新聞媒體自由,呼籲台灣國家通訊委員會應駁回該案。

議案中寫道:「麻州參眾兩院共同認為,台灣國家通訊委員會應駁回該併購案,並尋求保護台灣媒體多元化的解決方式,以確實保障自由民主的價值。」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麻州分會長張皓博,讚揚會員Joseph McHugh在此事上的努力,並表示:「努力促成這項法案能適時被提出,證明了這個行動有著基層公民的支持。」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會長高龍榮博士補充:「台美人對於壹傳媒併購案被駁回的事實感到欣慰,但我們也認為目前NCC送審至立法院的相關法規不夠縝密。尤其是NCC的版本所規範的『壟斷紅線』是以收視率界定,而非市占率,我們認為這樣的標準實在過於鬆散。」

「邱吉爾曾說過:『自由媒體是人民各項權利的守護者,也是暴政最危險的敵人。』我們呼籲台灣政府應好好思考邱吉爾的這段言論。」

* * * * 原文 * * * *

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Affairs
552 7th Street. SE. Washington, DC 20003, USA
Support Democracy, Support Taiwan
For Immediate Release
Washington D C - April 16, 2013
Contact: 202-547-3686

MASSACHUSETTS STATE SENATE INTRODUCES LEGISLATION SUPPORTING MEDIA FREEDOM IN TAIWAN

Massachusetts State Senator Anthony W. Petruccelli (R) introduced a bill expressing concern about the erosion of press freedom in Taiwan. On April 9, the bill was sent to the Joint Rules Committee of the Massachusetts Senate and will be officially assigned to the Veterans and Federal Affairs Committee within the next few days.

The bill determines that the sale by Next Media of Next TV will jeopardize the freedom of media in Taiwan, and must not be allowed by Taiwan's media regulators.

The bill reads: “RESOLVED by the Massachusetts State Senate, the House concurring, that it is the sense of the Senate that Taiwan’s media regulators must disallow the sale, and find a solution that respects media diversity in Taiwan, in keeping with the values of freedom and democracy.

Crediting FAPA member Joseph McHugh for leading this campaign effort, Herbert Chang, president of the FAPA Massachusetts Chapter says: “This is an important campaign that has garnered the support of citizen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as is evident by the timely introduction of this piece of legislation.”

FAPA President Mark Kao, Ph.D. adds: “Taiwanese Americans are encouraged by the fact that Next Media’s plan to sell its print business in Taiwan has fallen through. However, they feel that the laws that Taiwan's media regulator - the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CC) - have submitted to the Legislative Yuan are not strict enough. Especially since the NCC version defines its “red line” by ratings rather than market share. We believe this standard is insufficient.”

“Winston Churchill already said: “A free press is the unsleeping guardian of every other right that free men prize; it is the most dangerous foe of tyranny.” We urge Taiwan’s government to heed Churchill’s wo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