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源於2012年七月底的「反旺中併購中嘉案」運動,號召近千名學生在中天電視門口抗議;並參與9/01的「反媒體壟斷大遊行」,與公民團體號召萬人上街。目前正緊盯「壹傳媒併購案」,主張政府應該駁回此案。 針對「壹傳媒併購案」,主要訴求有下列四點: 一、政府勿裝死、嚴審併購案:要求公平會、NCC、金管會等主管機關,依照國會通過的八項決議,積極嚴審壹傳媒併購案。 二、反媒體壟斷、要立法:政府在完成《跨媒體壟斷法》立法前,不得通過任何包括本案的爭議媒體併購案。 三、反中國因素干預、要政府表態:反對中國因素干預台灣媒體自由,要求政府對此現象表態,提出應對之道。 四、力保新聞自主、聲援壹傳媒工會:要求壹傳媒資方立刻依照工會主張,簽訂《團體協約》及《編輯室公約》,保障新聞自主及基層工作者勞動權益。壹傳媒事件懶人包: http://prezi.com/cnfwehlsy3t7/i-dont-want-want/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T5BED5i_A0
2013年5月30日 星期四
[法案現況說明]20130530出委員會的條文
法案經過連續兩天交通委員會的審查已經出委員會了,有些條文已經「確定通過且青盟可接受」、有些條文「保留至朝野協商或院會表決」、有些條文則是「已經通過但青盟認為是放水」。
【符合訴求之條文】
壟斷計算指標要具體、透明;公共利益納入審查標準;禁止媒體不公平競爭之行為;明文保護新聞工作自主權。
【保留之條文】
1以新聞媒體為主要規範對象:
大致上符合「抓大放小」的精神,但相關的名詞解釋之細節尚未確定。
2確立媒金分離原則:
法案中雖已有媒金分離相關條文,但「金控公司能持有單一媒體之股權之上限」此關鍵數字卻尚未有結論。
3納入公益訴訟條款、包含回溯條款:
此二訴求之相關條文,皆未在這兩天的審查中得到結論與共識,將交由朝野協商。我們一再說明「媒體併購案」的利害關係人是全體閱聽眾,在不滿意主管機關做出之裁決時,公民團體應有權向主管機關提出訴訟。而媒體壟斷的現象在台灣是現在進行式,回溯條款亦絕不能放棄。
【不滿意之條文】
1針對產業現狀、建立明確紅線:
青盟對於「禁止整合之紅線」的標準一向主張「系統與其他新聞媒體整合」,但昨(31)日審查相關條文時,卻呼應民間901反媒體壟斷聯盟以及部分學者的建議,放寬限制讓「擁有訂戶數佔20%以下的系統台」得以與其他媒體整合,這是我們一再反對的媒體間垂直整合。
再者,壹電視即將賣給練台生,青盟一向的立場是「要求立法,並以法案使此交易案破局」,而今天出委員會的條文將無法使此交易案破局,這是青盟絕對反對的。
2法定透明審查程序:
青盟一再強調此法應包含「強制主管機關召開聽證會、公聽會等公民參與程序」的條文,今天通過的相關條文卻僅是授權主管機關自行選擇是否進行相關程序,既阻礙公民參與、且對主管機關毫無約束力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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